示威是香港重要都市文化。展覽展出示威道具,勾勒了市民在言論自由上的物質形態。這些道具也反映了民間在有限資源和渠道下的創意。

2004 華人藝術中心 (英國曼徹斯特)
2002 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 (韓國漢城)
2002 1a 空間 (香港)




「示威最重要的是真誠,最忌是無的放矢,最令人煩厭是濫用、重複無理挑釁。其實示威可以很有創意、很有藝術,可以令旁觀者如沐春風或潛然流淚,也可以靜幽幽地幽當權者一默。」

蘇守忠《明報》2001年5月20日


據聞香港政府中有一部門,或一個收藏間,專把示威請願市民交給政府或遺留在街角的東西儲存起來。普通的物品有如請願信件、橫額、牌匾,也有示威者自製的示威道具,如打碎了的飯碗、追悼六四亡魂的紀念碑和花圈、扮高官用的紙面具、被塗污了的國旗區旗、紙棺材等等,琳瑯滿目,目不暇給。

想深一層,政府若把他們儲藏起來,必定有政治目的,也許這些東西正是有朝一日秋後算帳的依據,或是將來對薄公堂的證物。(近年我們還看見有警務人員緊隨示威遊行隊伍拍攝錄影,好像拍紀錄片般把一個個這類民主訴求的歷史時刻記下收藏。莫非這個收藏間開了新的檔案部,利用現代的視像科技,有意把香港這方面的民間歷史搞得更細致可觀?)

示威並不是社會運動人士或壓力團體的專利。政府的宣傳(propaganda)本質上更接近示「威」,因為政府資源充裕,展示的「威」也自然更大,民間的社會運動難望其項。很多國家在國慶日或一些特別日子舉行的閱兵儀式和軍備巡禮,便是示威的超大型示範。

當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,到處豎立著一尊一尊的銅像,如兵頭花園的喬治六世銅像和維多利亞公園的女皇銅像,英國的統治者無時無處不在,形象再具體不過。回歸以後的金紫荊銅像、回歸紀念柱雖然比較抽象,但宣示主權的作用和效果一分不少──有什麼比豎立一尊「永恆」的圖騰來說明「這裡是我的」更「威」?難怪大企業的總部總有創辦人的銅像。這些都已成為我們「公共藝術」歷史的一部分。

社會運動裡也有不同的物品、道具與圖騰。每年六四在維多利亞公園的集會中,我們可以看見複製天安門廣場的民主女神像和人民英雄紀念碑。細看之下,我們會發覺維園版民主女神像其實是鐵絲網的造形外加上布料,比較同一場地裡的女皇銅像,民間和統治機構的「示威尤物」最大的分別是否在於他們佔據公共空間的時間性?在準備《示威遊/尤物》的資料搜集過程中,我們發覺製作這些道具的一個首要條件是達到吸引傳媒的效果(有時傳媒的報道甚至成為示威的高潮),示威之後這些物品往往遺失或損毀──會否傳說中的政府收藏間才是最陣容鼎盛的「示威博物館」?

這所想像的博物館,正是《示威遊/尤物》的藍本。我們搞藝術文化的,想起這些藏品就想起博物館和展覽。這些收藏品正好是一類文化材料。假以時日,藏品的數量逐漸增加,從六七暴動蘇守忠的皮機恤,到最近彩虹行動的SM遊行的「戰」衣道具等,慢慢地便盛載起我們共有的(示威)歷史文化的內容。這些物品都是參與者苦心經營而創製出來的,每一件都能引伸出一些小故事,每一件都能展現民間的創作智慧,值得我們隆而重之;而整體來看,又引證了不同時代的示威民情和請願文化,窺見了種種民間的訴求和社會議題。

示威行為在試探香港言論自由的狀況和邊線之外,也在勾勒社會權力分佈的圖象,同時提出質疑。藝術家站在民與官之間,會是一種怎樣的觀察者和參與者?《示威遊/尤物》可以說是延續了示威物品的短暫生命,從新聞標題以外的角度,去討論、回應、重整,甚至「示範」示威這個文化現象。